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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庄12大節慶~2010高雄市夜合客家文化藝術季

「夜合炫舞大賽」競賽簡章

愛跳舞的小孩不會變壞,透過「客家/夜合花」元素,讓喜愛跳舞的小朋友、青少年和飆舞達人,盡情表達自我,秀出活力,揮灑新客家創意。

ㄧ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客家委員會、高雄市政府

二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。

三、活動時間 99年6月5日(星期六)、99年6月26日(星期六)

四、活動地點高雄市立美術館、高雄市新客家文化園區。

五、執行單位:傑麒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。

六、參加對象:

不限年齡,喜愛跳舞的學生社團、舞蹈同好、表演團體皆可報名參加。

七、主題精神:

    以街舞Hip Hop、Jazz、踢踏舞等各種熱舞形式,以「客家/夜合花」為主題,融合客家文化特色、客家花布、夜合頭飾、客家藍衫、客家歌曲等元素相結合,由表演者充分發揮創意與活力編舞、編曲。

八、競賽辦法:

1.比賽人數:每隊上場比賽人數3至10人,人數超過或不足不予計分。

2.比賽方法:初賽遴選10組晉級,採一次決賽計分排名次。

3.比賽音樂:比賽曲目由各隊自行準備CD,如無法播放或有故障情形,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
4.比賽順序:出場順序於比賽當天報到時,各隊派代表1人進行抽籤及排演。

5.比賽時間:3至5分鐘為限,依動作或音樂起始計,不足3分鐘或超過5分鐘者,每15秒扣總分1分。

九、比賽辦法:

  初選優勝10組隊伍,每隊可獲得交通及材料補助費用新台幣2,000元整(現金),於99年6月26日比賽決選後發給各隊代表。

十、評審方式:

邀請專業舞蹈老師組成評審團進行遴選工作,於99年65日初賽遴選10組晉級,99年626日決賽公佈比賽結果,並於當日音樂晚會進行頒獎

十一、評選標準:

評審項目: 1.夜合創意呈現 --- 30%   

   2.舞蹈技巧表現 --- 30%

        3.整體造型外觀 --- 20%  

   4.團隊精神考量 --- 20%

十二、獎項及獎金:  

(1)冠軍1名,獎金25,000元及【夜合炫舞大賽 冠軍】獎牌一面。

(2)亞軍:1名,獎金15,000元及獎狀一張。

(3)季軍:1名,獎金8,000元及獎狀一張。

(4)最佳造型獎:1名,獎金5,000元及獎狀一張。

※比賽結果將於99年6月26日音樂晚會前公布,冠軍隊伍將受邀上台擔任開場表演團體。

十三、報名方式:

    報名採E-mail及傳真報名,將報名表及作品說明表於報名期限內寄至活動小組,信封上註明『客庄12大節慶~2010高雄市夜合客家文化藝術季「夜合炫舞大賽」報名資料』,逾期不予受理。

本案經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公開招標,委託傑麒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,聯絡方式如下:
活動專線:
(02)2507-2870 

傳真:(02)2507-2876

E-mail:service@jackie-imc.com   

通訊地址: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485號2樓之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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